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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2013-04-19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12年度“草原英才”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内人才办字〔2013〕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各团队(个人)培养期内的管理和考核,2012年度入选的各团队(个人)需按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填报201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附件2)。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

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团队(个人)填报的任务书进行审核,通过后将按照三类团队50万元、培养和刚性引进三类人选10万元,柔性引进三类人选1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资助经费先拨付一半。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项目任务书,年内对团队(个人)进行考核。对于没有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的团队(个人)取消称号,停止资助,考核合格的拨付另一半资助基金。

二、管理考核

管理周期原则上为3年。3年后经考核业绩显著、工作状态良好,有重大科技项目接续的团队,经再次申请批准,可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对“草原英才”的跟踪考核管理,已经入选2010年、2011年的“草原英才”(团队和个人),需填报2010年、2011年“草原英才”跟踪问效书(见附件3)。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相关材料(名单见附件4),请于4月24日前将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任务书

2.“草原英才”项目任务书

3.2010年、2011年“草原英才”跟踪问效书

4.内蒙古大学入选“草原英才”工程名单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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