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表彰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为人师表、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和在学习中勇于创新、精于学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激励广大师生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校长励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一)优秀青年教师奖

奖励名额:2名(文科、理工科各1名),奖励金额60000/人。

(二)优秀学生奖

奖励名额:具体奖励名额分配比例根据文科和理工科当年在校学生比例确定,原则上本硕博每类学生不超过3。其中,博士生奖励金额30000元/人;硕士生奖励金额20000元/人;本科生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优秀青年教师奖、优秀学生奖推荐人选须符合《内蒙古大学校长励学奖评审办法(修订)》中的评审条件。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1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3名(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各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个人申报。学院组织师生填报以下评审材料(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1.青年教师:内蒙古大学校长励学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推荐表一式3份;内蒙古大学第届校长励学奖申报情况汇总表(教师)一式1份;个人教学科研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加目录后装订成册,封皮为白铜版纸)一式1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1份(800以内);个人电子照片1张(竖版,jpg格式)。

2.优秀学生:内蒙古大学校长励学奖优秀青年学生奖推荐表一式3份;内蒙古大学第届校长励学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学生)一式1份;个人学业(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加目录后装订成册,封皮为白铜版纸)一式1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1份(400以内);个人电子照片1张(竖版,jpg格式)。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核师生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经充分酝酿和评议,确定本学院拟推荐人选,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择优确定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择优确定拟表彰人选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校长励学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校长励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校长励学奖以崇尚知识、奖掖勤奋、激励优秀、鼓励创新为宗旨,体现了学校对教学科研一线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精于学业勇于创新的学子的鼓励和褒奖。希望全校教师以优秀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精益求精、锐意进取、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良好品德;希望全体学生以优秀学子为典范,学习他们学风严谨、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勇攀高峰的良好风貌,践行求真务实的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加速提升我校综合实力和创新贡献力。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严格履行个人申报、评议、公示和学院推荐的评审程序,认真做好校长励学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准确,格式须统一规范。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部门对申报人填写业绩成果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发现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所有材料均由单位统一报送单位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推荐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第十届校长励学奖命名文件夹,单位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申报材料以单位+教师/博士/硕士/本科+姓名命名文件夹。

(五)请各单位64日前将师生个人纸质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地点:行政楼303室;联系电话:4992415),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ndrsc2@imu.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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