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73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或已与学校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任教师(注: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四)任课条件。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2023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对于已取得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全部两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合格证书可在2024年我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继续使用,2025年起不再作为认定依据。持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认定的,申请认定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专业认定的须按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合格。
1.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在线学习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内容,培训不少于32学时。
(1)教师登录继续教育专业学习平台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onlinenew.enetedu.com/imu),在网页最上方选择培训课单,选择“教师资格”课单报名学习,完成学习后打印学时证书。
(2)免训条件:以下人员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不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直接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一是已参加教育部或自治区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并合格者;二是在我校取得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者。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测试(面试)人员范围:已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合格,或符合免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条件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2)测试(面试)主要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测试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评分标准》(附件6)执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评分标准规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测试(面试)程序:
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9人,并具有副高级以上教师职称),负责本学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事项。
(1)准备:测试人员根据申请任教学科自备一册教材,由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部分内容为面试内容,测试人员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2)试讲:测试人员进行试讲。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3)答辩。考官围绕测试人员试讲内容进行提问,测试人员答辩,时间5分钟。
4.测试(面试)结果运用: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合格的证明,列入我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效期为3年。
5.免测试(面试)人员:(1)在我校取得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职称专业或所学专业相同相近。(2)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钮),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7)。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内蒙古大学”。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1月16日(逾期将关网,请我校教师于11月14日前完成填报,以便于信息审核和修改)。
(二)完成网报后,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和其他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3室,联系人:阿嘎茹,联系电话:4992415)。请在11月15日前报送,逾期将影响资格审核和证书办理工作。
四、材料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
(四)《教学情况审核表》;
(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培训证书;
(七)近一年体检合格报告(复印件);
(八)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九)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鉴定表》。
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提交(一)至(八)项材料。
所有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除证件照外,其他材料均提供PDF格式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ndrsc2@imu.edu.cn。
五、其他事项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效。凡在本年度学校统一体检时或入职时已体检的教师可不用重新体检,体检报告已提交人事处的不必再提交。
人事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