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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3-09-26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要求,现将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师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退休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挖潜广大退休教师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营造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推进实施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举措,将退休教师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聚焦自治区产业急需和重点发展领域,引导退休教师合理流动,强化智力支持,全方位推动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我区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二、做好招募工作。银龄教师招募坚持“公平招募、自愿参与、双向选择”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我校教育发展规划,选准学科专业,有针对性地招募紧缺急需人才、高层次人才。高等教育银龄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各单位各部门可将银龄教师招募纳入本单位人才引进范畴,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费投入,制定有吸引力的政策,招募更多对教育有情怀、对内蒙古有感情的银龄教师到我区继续教书育人。

三、充分发挥作用。各单位要加强对银龄讲学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充分发挥银龄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高等教育银龄教师应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四、加大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发现、宣传银龄教师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全面总结、推广银龄教师的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广泛宣传讲学成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银龄教师的浓厚氛围,有关典型事迹和工作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人事处。

五、按时报送材料。为加大自治区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力度,自治区拟组织银龄教师专项招募会,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有招募需求的单位填写《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银龄教师需求统计表》(附件2),于10月7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事处303,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0471-4995710

电子邮箱:nd_jspx@126.com

 

 

                                                    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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