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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7号)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聚焦“高精尖缺”人才,根据我区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需要,以自然科学为主,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学术、技术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选拔培养一批不同层次的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自治区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培养。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所有层次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一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二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在自治区处领先地位,具有一定影响力;三层次申报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各自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三)一、二层次申报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发展方向,学术思维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2.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有发明创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学术造诣深厚,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人选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

(二)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汇总填写《2023年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四、选拔数量和要求

(一)推荐数量。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推荐人选数量,推荐一层次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二、三层次人选合计不超过3名(各研究院、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层次1名,二层次1名)。学校将择优推荐二层次人选,其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被推荐为三层次人选。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人:阿嘎茹 王雅茹

联系电话: 4992415

电子邮箱:ndrsc2@imu.edu.cn



                                   人事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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