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优秀人才政策待遇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93号)精神,现就我校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范围。我校2020年度引进,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引才范围并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协议的人才。
(二)推荐名额。引进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本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我校推荐人选为15名。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工作,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引进人才参加申报。推荐环节要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申报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名单要根据单位评审情况进行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表》(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及相关佐证材料(胶印装订)。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务于2021年6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303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落实优秀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经费,按照推荐评审结果一次性核定拨付到我校,由我校监督使用。
联 系 人:阿嘎茹 王宇
联系电话:4992415 4995765
电子邮箱:ndrsc2@imu.edu.cn
人事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