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人事人才工作信息、相关文件及时传达到教职员工中间,经研究,在各学院、各单位设立人事人才工作联系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单位指定1-2名工作人员作为人才工作、师资工作、人事劳资工作联系人,负责学校人事人才工作政策与信息的传达,协助人事处做好本单位人事人才工作。
二、各学院、各单位需填写《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工作联系人登记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于4月30日前报人事处综合信息科(行政楼4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ndrsczh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