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87号)精神,2012年自治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人选选拔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做出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选拔程序
由学院组织选拔推荐,选拔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被推荐人选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学校对各学院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人选后向自治区人社厅推荐。
三、推荐名额
根据人社厅的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2名人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人选,每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请务于4月11日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登记表上学院无需盖章),并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成果、经济效益等附件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份(内附目录,经济效益证明须有当地财税部门的证明;申报社会科学领域,须附有知名专家的评价意见的复印件),学院填写《2012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文档,须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2室),逾期将视为无申报人选。
2.此次申报,按照人社部的要求,须下载软件进行数据填报:
(1)个人下载软件,解压缩之后进行软件安装;
(2)登陆系统后,进行表格填写,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过程中及时点击保存按钮,填写完毕保存之后,点击生成报送按钮,点击确认,最终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软件,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将生成的以个人姓名为前缀、以RPU为后缀的数据软件,报送至人事处。
附件:1.2012版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2.2012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xls
3. 专家情况登记表. rar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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