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定全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 3.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考核、30%岗位津贴发放及统计全校全年津贴发放总额工作。 4.负责各类人才工程相关人选的选拔、上报和管理工作。 (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2)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负责教师各类奖项人选的推荐工作。 (1)宝钢优秀教师奖 (2)内蒙古杰出人才奖 (3)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 6.负责内蒙古大学励学奖评审表彰工作。 7.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8.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9.负责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 10.负责内蒙古大学外聘教授聘任手续办理及外聘教师统计工作。 11.负责教师各类培训与进修提高工作。 12.负责我校教师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3.负责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 14.负责外校访问学者接收与结业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点:行政楼303 联系电话:4992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