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

张海燕,女,1980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兼任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理事、内蒙古哲学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20141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20143月来校任教至今。

在师德师风方面,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建设,荣获内蒙古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女教职工等荣誉称号。

在教学方面,主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获得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团队(3/7),个人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B1》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5),作为核心成员参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五位一体’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育成果奖一等奖(3/5),指导研究生撰写的论文获得自治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在科研方面,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845-1856年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整体性变革研究”,主持内蒙古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内蒙古人才开发基金高层次人才项目、内蒙古社科联后期资助项目、内蒙古社科规划专项课题、内蒙古宣传部重点课题、内蒙古教育厅专项重点课题等省部级项目6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专项课题、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等国家级项目3项。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篇,成果多次被学习强国、中国理论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20多家媒体全文转载,引起广泛关注。出版专著1部,该著作受到中国人民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专家发文高度赞誉。

在社会服务方面,作为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成员,持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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