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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3-19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2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把本项目作为建设双一流大学及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项目实施中与高水平大学建立起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在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务于3月29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6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452383983@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2.   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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