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教日常管理工作,从本学期起研究生助教津贴每月由学院指定专人网报发放。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联络人(非学生),人事处授权给具体负责人,由该教师将当月助教津贴报销单和考勤表报送至人事处审核签字,再报送至财务处核发。为了不影响本月研究生助教津贴的发放,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研究生助教工作联络人一览表》(签字盖章、附职工号)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助教工作联络人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