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25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教职工,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补发2026年1月至4月薪级工资差额,调整及补发款项并入2026年5月工资发放。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5月6日
(编辑:闫志强 审核:丛 晖 终审:刘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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