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人事服务效能,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经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于12月23日全面启用“证明自助打印终端”办理“工作证明”业务,并统一使用“内蒙古大学证明专用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及非事业编制在职在岗教职工可免费自助打印证明。
二、证明类别
教职工工作证明。
三、设备地点
目前,赛罕校区西院校园一卡通服务大厅、玉泉校区东院综合服务大厅均布设证明自助打印终端设备。
四、使用时间
工作日9:00-13:00,14:00-17:00。
五、使用方式
在证明自助打印终端设备上刷教工校园卡、身份证或使用本人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密码登录后,选择“工作证明”,即可自助打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内蒙古大学教职工证明自助打印系统操作说明》)。
六、相关说明
1.加盖“内蒙古大学证明专用章”的人事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有登录问题或其他操作问题,请联系大厅现场工作人员。
3.教职工证明打印服务将根据实际需求,持续进行功能扩展与完善,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内蒙古大学教职工证明自助打印系统操作说明》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