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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4-06-2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4〕164号)和教育厅的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土耳其语、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塞尔维亚语、挪威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芬兰语、匈牙利语、丹麦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具备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选拔程序

 (一)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拔工作。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党委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确实具备派出条件的干部。统一填报《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签字、盖章后报送。

 (三)组织考察。自治区教育厅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报送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人事司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对通过选拔考试的人选组织深入考察、开展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作为外派储备干部入库,入库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适时派出,驻外工作任期一般为四年,驻外期间不占用原单位编制,任满后回原单位。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外派储备干部选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择优推荐,积极支持干部投身教育驻外事业。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推荐表纸质版和有关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请于6月28日中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303室),逾期将不再接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drsc2@imu.edu.cn联系人:阿嘎茹,电话:4992415。

 

 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2.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

 

 

             人事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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