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35号),现就我校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4年2月29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9年之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员。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避免重复资助,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资助。
三、资助额度
资助人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1:1配套资金支持。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于2024年3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rsc2@imu.edu.cn(申报表发送word版)。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一式七份(附件2)。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三)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人事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