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和条件
(一)选派原则
1.坚持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围绕培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重点选派青年科研骨干人才。
2.坚持注重一线的原则,重点选派基层一线的新能源、医疗卫生、教育、金融、数字经济、装备制造、商贸、生态环保、农林牧、社会工作等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的基本条件进行遴选。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服务自治区发展的奉献精神。
2. 45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中,35岁以下、36-40岁、41-45岁的各占三分之一。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人员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组成人员。
5.符合接收单位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选派程序
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按需培养、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选派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根据选派条件,申请人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工作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表中拟选择的导师姓名及其单位名称不填,另附纸写明(可申报2个志愿),报本人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和教师自荐情况,向学校推荐人选。已参加过“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学习研修的不予推荐。
三、培养管理工作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访问学者学习研修期间的管理工作以接收单位为主,组织部门综合协调,派出单位配合,对访问学者培养工作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学习研修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各单位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3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于4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同时将电子版(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ndrsc2@imu.edu.cn。
人事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