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大发〔2016〕8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教务处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助教岗位(附件1)予以公布。请各学院根据审核结果,认真组织研究生助教岗位招聘工作,并将聘任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请于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研究生助教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0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ndrsc2@imu.edu.cn。
人事处
2020年8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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