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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6-30

各学院、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一“草原英才”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2013号)精神做好我校“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第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个人评审包含领军人才个人、常规类个人、刚性柔性引进个人、专项类个人;团队评审包含常规类团队、滚动支持类团队。

(一)个人评审

1.领军人才个人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获得国家相关奖项和荣誉,在国际国内有较高学术成就和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且工作或创业、人事关系在区内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常规类个人

1)“草原英才”选拔对象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且身体健康。

2)从区外选拔引进“草原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不受限制,创业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刚性引进:通过调入或聘用方式到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柔性引进: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不少于3个月。

从区内选拔“草原英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不受限制,创业人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3)“草原英才”主要从下列人员中选拔: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外(含外籍)相当层次的人员。

第二类:

①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②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中央宣传部“四个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国家人才工程人选。

第三类: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专项奖一等奖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③获得国际重要科研奖项或在海外知名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工作且有一定造诣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带资金(项目)来我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工作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具有较丰富的招商引资和园区管理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自治区中青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以及其他人才项目重点人选。

⑥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以及公共管理、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规定,凡以此款条件为申报依据的必须提供学院的书面证明,附学院公章及院长签字)。

3.柔性引进个人

1)以项目合作、兼职服务、顾问指导、对口支持、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中确定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范围。

3)重点引进国内外拥有领先专利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能推动自治区重点产业技术突破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科等领域领军人才。

4)引进的自治区转型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一带一路”建设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区外、海外高端人才。

4.专项类个人

主要针对入选“草原英才”工程数量偏少的特定领域的基层一线优秀人才,主要为新闻宣传类人才、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基础教育类人才、高技能人才、金融类人才等。具体条件由十大“百人计划”相关部门,从专业化的角度,在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优中选优的原则把握。

新闻宣传类人才主要从新闻单位从事新闻相关工作,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广,获得中国新闻奖、内蒙古新闻奖一等奖(集体作品第一作者)或内蒙古“十佳”新闻工作者的人才中推选产生;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主要从全国500强民营企业、内蒙古百强企业和拥有驰名商标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中推选产生;基础教育类人才主要从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学水平高、育才能力强、师德口碑好的教学一线教师中推选产生;高技能人才主要从具有高超的岗位技术专长和精湛的技能表现,有一定的创作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技能人才中产生,重点从现有高技能大师库、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范围内的工业产业高技能人才中推选产生;金融类人才主要从驻区金融机构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行业优秀人才中推选产生。

(二)团队评审

1.常规类团队

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人才+项目+团队”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智力紧密结合,符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方向。团队应依托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的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来设立,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5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包括“草原英才”工程前几批次入选的团队。具体申报条件:

1)产业创新人才团队

①拥有对我区产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②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团队依托的申报单位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且有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③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发展平台。

④带头人为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被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⑤团队为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应有具有留学或访问经历的人员,核心成员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

2)产业创业人才团队

①自主拥有或依托国内外合作团队拥有领先科技成果,且该成果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能够带动当地形成规模较大的主导产业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②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转化能力,按照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原则,能够组建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内外联合研发。

③所创办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我区注册满一年,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且至少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

④带头人为所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⑤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滚动支持类团队

滚动支持是从已入选的“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中,通过评审遴选出产学研用实施好,示范带动作用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突出的团队给予继续支持。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已入选前八批(含)“草原英才”工程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后续又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已获得过滚动支持的团队,再次申报滚动支持须在上次获得滚动支持两年后方可申报,并取得突破性新成果。滚动支持原则上不超过2次。

②申报滚动支持的团队,需在科技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应用、科技项目支持、成果奖励、创新能力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要进展,自身建设有长足进步,目前及未来三年的工作规划契合自治区产业领域和行业发展的特点,具有引领产业发展的水平和潜力。

二、申报程序

常规类个人、柔性引进个人、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其他类别(领军人才个人、专项类个人、滚动支持类团队)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

1.所在单位组织申报。各学院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草原英才”个人,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点击右上角《“草原英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其他类别填报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注册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46002920-x(小写字母“x”)。待学校审核注册后(人事处每天10:00和16:00审核两次),进行网上填报及提交材料;待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材料。将附件材料进行分类,制作目录,将附件材料连同目录按照目录顺序逐一上传。申请人要正确填写主管部门(教育厅),并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drsc2@imu.edu.cn)及附件材料三份等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审核。

3.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审核推荐。自治区教育厅作为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要对各申报主管部门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初评,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审核推荐名单经党委(党组)审定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0日;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1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草原英才”工程申报选拔工作,组织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布置申报工作,要指派专人做好申报、审核等工作,对申报人选的材料及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通过初评入围的人才项目和申报滚动支持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需采取PPT现场答辩形式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报滚动支持的团队,申报材料须一并提供已填报完整证明页。证明页请登录“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信息服务平台”(hppt://rcnmg.nmgdj.gov.cn)完善相关信息后在该平台打印。

(四)相关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手册等可登录北疆先锋网“人才工作”专栏或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cn/)下载。软件使用及技术支持请与内蒙古灵奕集团联系,联系电话:3140271、6828486。

五、其他事项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布置,保证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人事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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