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青年创新人才奋发进取、勇于创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报请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内人社发[2019]64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70号)要求,现就我校奖项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参评人选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创新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推荐和评选:
(一)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学术领域作出积极贡献,获得国家、自治区有关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青年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研究能力,在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应用高新技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长期在工农牧业生产、公共服务第一线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人选推荐要注重向从事新兴学科研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注重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以及在投身艰苦边远地区创新创业、基层扶贫攻坚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优异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创新人才,要注重推荐少数民族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含“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的评选,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逐级审核、专家评选的方法进行,评选要求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厅级以上干部。
(一)推荐数量
各学院、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二)推荐材料
1.网上填报
本次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及提交,个人申报须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
将系统中生成《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呈报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ndrsc2@imu.edu.cn。
三、授奖名额及表彰奖励
(一)表彰名额。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表彰不超过100名。
(二)报批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拟表彰人选名单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三)表彰奖励。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申报截止日期
各学院、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471-2831035、0471-3140271、0471-6928486
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