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参加评估的单位为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的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别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物理学、数学、生物学、生态学、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
二、评估工作安排
整体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将按照工作准备、数据采集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我校评估工作主要由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人事处)、参评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与自查,并配合国家、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完成后期的数据整理与核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工作准备
流动站须认真阅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0年)》(附件1)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2020年度)》(附件2),明确各类评估指标的含义、评估数据统计范围与时限、数据采集方式等,为数据填报与自查做好充分准备。
(二)数据填报与自查
流动站须按要求认真完成数据填报与自查,主要工作:
1.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补充在站期间成果
请流动站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2.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在线填写调查问卷
请流动站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链接有该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首次使用请先自行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可于登录后修改),问卷提交后将无法进行再次修改。
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为实际在站人数;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
3.流动站在线填报评估数据
请流动站工作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链接有该专项入口),在“参评设站单位”框登录,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参评流动站登录账号和密码请联系人事处工作人员获取。
(三)审核流动站参评数据并进行评价
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人事处)对参评流动站提交的评估数据进行审核,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评价,填写纸质《博士后工作评价表》,并按照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
(四)配合完成数据整理与核查
在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检索、查证。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查证数据分省反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反馈给设站单位进行核对,届时参评流动站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对查证数据的核对反馈工作。
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博士后工作评价表》,客观、公正地评价参评单位博士后工作情况,并签署综合评价意见,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结果处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被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四、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流动站填报。
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填报的完整,请参评流动站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二)工作要求:
1.各参评流动站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参评流动站应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同时,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无涉密内容。
2.工作时限:各流动站务必于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安排中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工作内容。第(四)项工作内容需按照自治区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完成。
联系人:丛晖
电 话:4992230
邮 箱:ndrsc1@imu.edu.cn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