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外聘教师在参与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从事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外聘教师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受聘于各学院、各单位,为我校本科生、研究生讲课的外聘教师(含兼职教师及在我校其他学院或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统计时间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外聘教师情况汇总表》,各项内容须准确、翔实。
2.各学院请于12月3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3.所需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附件:外聘教师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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