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2012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2〕1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在严格掌握评选标准的情况下,认真推荐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每学院、每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只限在专任教师中进行。各学院、各单位在评选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做好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
三、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6月21日下班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上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2),同时上报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aspx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doc
3.《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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