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2]10号)精神,2013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接受学院须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四、报送要求: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可发送至电子邮箱ndszk@imu.edu.cn)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所需附件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同时,武汉中心将继续组织开展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申报学院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形式和截止时间与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相同。
六、《计划申报表》填报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可登陆武汉中心主页查阅)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附件
1.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2.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