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63号)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盟市、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
2013年,全国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
(二)选拔程序
由学院组织选拔推荐,选拔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人选后向自治区人社厅推荐。
四、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审核盖章,领导签字。请各单位于2013年3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2室)。
附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doc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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