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编聘用人员增减变动流程及相关材料
注:为顺利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参保手续,各用人单位每月须及时申报非编人员的增减变动,参保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为申报月次月1日(如4月申报新增人员,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须为5月1日,否则无法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学校将于次月为上月申报的新增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因没有及时申报人员变动而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一、人员增加(参保人员)
1.非编人员变动申报表(参保人员)
(一式二份,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处负责人签字,人事处留存一份,所在单位留存一份)
2.劳动合同书
(机打,一式二份)
3.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变动花名册
(机打,人事处留存一份)
4.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纸质版一份,原件正反面照片发送至ndrsc5@imu.edu.cn)
5.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登记表
(机打,人事处留存一份)
6.劳动合同签订(续延)花名册
(机打,人事处留存一份)
7.非编人员个人信息表
(机打,人事处留存一份,电子版发送至ndrsc5@imu.edu.cn)
8.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人员增加(非参保人员)
1.非编人员变动申报表(非参保人员)
(一式二份,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处负责人签字,人事处留存一份,所在单位留存一份)
2.劳务协议
(机打,核对原件无误后退还)
3.劳务协议签订(续延)花名册
(机打,人事处留存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5.不在本校参保人员还须提供参保证明、退休证等相关证明:
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参保人员须提供已参保证明;
②身份证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③身份证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参保人员须提供退休证。
6.非编人员个人信息表
(机打,人事处留存一份,电子版发送至ndrsc5@imu.edu.cn)
三、人员减少
非编人员减员时填报以下材料要件:
1.《内蒙古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变动花名册》(参保人员提交,非参保人员不提交)
2.经用人单位领导签批同意字样的辞职人员辞(离)职申请材料原件
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式三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1.劳动合同签订(续延)花名册或劳务协议签订(续延)花名册
2.劳动合同书(机打,一式二份)或劳务协议(机打,核对原件无误后退还)
五、校内部门间调动
内蒙古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
(一式三份,二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一份人事处留存)
注:为顺利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参保手续,各用人单位每月须及时申报非编人员的增减变动,参保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为申报月次月1日(如4月申报新增人员,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须为5月1日,否则无法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学校将于次月为上月申报的新增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因没有及时申报人员变动而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