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 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下列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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