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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报到程序

2024-07-02

    ★报到流程详细说明

    办理报到手续前,如果近三年内有内蒙古自治区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列编),请提前联系人事处人事科。

    注:入校前,请务必提前联系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入校报备,否则将无法进入校园。

    一、《毕业生三方协议》签订相关事宜说明

    应届毕业生如果需要签订《毕业生三方协议》,按如下方法进行:

    1.需线下签订的,可自行或联系所引进单位(学院)到人事处人事科签订;

    2.需线上签订的,须将本人相关信息(姓名、毕业院校、身份证号、学号、联系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drsc01@163.com后电话联系人事科签订。

    二、入职体检

    1.携带体检人员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事宜详《体检须知》见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

    2.体检后2-3天内未接到复检通知,一般为体检合格,可按要求进行下一环节;需要复检的人员,人事处通知本人。

 三、调阅人事档案(审查人事档案)

  1.体检合格后联系人事处人事科(北校区行政楼301)办理调档手续;

     2.电话联系档案管理科确定人事档案已到后,本人携带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彩色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档案管理科(北校区图书馆西北角侧门人事档案室)办理审查档案相关手续:由档案管理科工作人员当面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后开具《档案审核情况告知书》,并发放《干部履历表》。

 四、体检合格且人事档案审查合格后,可办理校内报到手续,校内报到程序如下:

 (一)进入“教职工报到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按以下人员类别上传相关报到材料(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需上传的材料如下:

1.国内应届毕业生:①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博士毕业生暂时未拿到学位证的,需提供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或学位证公示期证明);②《档案审核情况告知书》原件。

2.国(境)外毕业生: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档案审核情况告知书》原件; ③两年内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申请);④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关系介绍信(或工资证明)原件。

3.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①博士后证书;②出站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出站证明)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或工资证明);③《档案审核情况告知书》原件。

4.国(境)外博士后人员: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博士为国外院校的上传博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相关博士后证明材料:③《档案审核情况告知书》原件。

5.有工作单位人员: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最高学历学位为国外院校的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关系介绍信(或工资证明)原件;③《档案审核情况告知书》原件。

(二)填写个人信息、按以上要求上传报到材料后完成提交,等待人事处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注: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三)人事处初次审核通过后分配教职工工号,工号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报到时间以本人在报到系统内完成提交时间为准。(如提交报到材料不全或有误,人事处退回后本人补充或修改,报到时间则以最后提交齐全或正确材料的时间为准)

人事处初审并分配职工号后方可进行以下手续办理:

(四)“骏马计划”人员在报到系统内完成人才办报到环节。

(五)到所在单位报到,提醒本单位人事系统管理员在报到系统内反馈本人已报到;填写《干部履历表》,经本单位审核后,在“审查机关盖章”处加盖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公章。

《干部履历表》说明:①贴二寸彩色照片;②“学习简历”从小学写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写起;③此表归个人人事档案,用黑色中性笔填写,不能涂改)

(六)在报到系统内进入“加入工会”及“后勤处业务办理”点击“我知道了”,下载并填写相关业务表格。(注:工会业务相关表格可在后续到人事处签订合同时一并上交工会,后勤处业务相关材料按要求发送电子版即可)

   上述校内报到程序(一)至(六)事宜全部完成后,请于10个工作日内携带(一)中上传的报到材料原件、《干部履历表》、银行卡复印件(有职称证书的还需要携带职称证书复印件)到人事处人事科(北校区行政楼301),审核材料原件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未上交纸质材料并签订合同的,将重新计算本人报到时间,报到时间以实际上交材料及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注:1.银行卡复印件,要求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一张本人工资卡,用于发放工资,将卡正面及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在一张A4之上,并注明姓名及手机号;

2.所有报到材料齐全并核验无误且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人事处薪酬福利科确定工资并通知财务处起薪,无特殊情况,薪酬起始时间以报到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报到相关事宜请咨询人事科,电话:(0471)4992230;人事档案审核相关事宜请咨询档案管理科,电话:(0471)499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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