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博士后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首站博士后申请者年龄应在32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或人才紧缺的学科领域年龄可放宽至35岁周岁(含)。
3.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4.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及在职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说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6.符合各设站单位(学院)招收博士后的学术准入标准。
二、申请博士后的基本流程
1.申请人登陆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博士后工作专栏,可查询我校各博士后流动站招收信息,联系设站单位(学院)及合作导师。
2.设站单位(学院)评审通过后,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注册个人系统(请妥善保管个人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写进站申请。
3.提交书面材料至各设站单位(学院)。须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
(1)《内蒙古大学拟招收入站博士后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2)《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两份)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两份)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两份)
(5)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6)《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两份)
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
(7)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注:《博士后申请表》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博士后进出站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后生成。
(8)两份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由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出具)。
(9)公开出版发表的代表性的专著、论文(论文主要提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相关检索证明。
(10)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
(11)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1-11项申请材料纸质版请分别按照上面的顺序整理成册。
4.各设站单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讨论、面试及审核,择优招收,通过后由站单位(学院)将申请人纸质材料报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内蒙古大学拟招收入站博士后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内蒙古大学拟招收进站博士后花名册(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申请人申请进站纸质版材料(见提交材料清单)
5.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次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博士后进出站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高清无阴影扫描件,在线提交申请至学校。
6.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提交全国博管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发放统一的招收通知。
7.博士后须在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到,办理进站手续,并与学校、设站单位(学院)签订《内蒙古大学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书》。
8.进站户口迁移:
(1)博士后人员进站,只办理本人户口迁落手续。
(2)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含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定向委培人员)和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未转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员不予办理户口迁落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