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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4-05-22

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已发布。根据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校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0-31日

2.各岗位资格复审签到时间、地点见附件《内蒙古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分组》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专科、本科、研究生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需要明确学历、授予学位所属学科门类、所学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和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5. 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必须加盖党的部门公章)

6.应聘“后勤保障处基建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具有两年及以上建筑行业施工、设计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工作合同。

7.应聘“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信访与法治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A类、B类或C类法律资格证书

8.应聘“发展规划处规划科科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工作合同

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请自行登陆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imu.edu.cn/),从“我的申请”中“查看简历”导出打印)。

11.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以上1-8项证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9、10项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一份。

三)资格复审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 笔试排名接近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面试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但当日无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我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0471-4992230告知。

4.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拨打电话:0471-4992230告知。

二、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从即日起,随时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到重要事项的通知,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初步定于6月22-23日,具体通知将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上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发布。如遇特殊情况或因工作需要进行面试时间调整,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4992230

2.监督电话:0471-4995765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4522

 

上一条:内蒙古大学关于公布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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