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助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激励青年博士后科研人员潜心科学研究,促近产学研合作成效,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资助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助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博士后科研人员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选拔范围、条件、名额与奖励、程序等详情请查看人社厅通知文件,各流动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程序,突出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好中选优,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2.每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情况可推荐1-2名。
3.申报人需填写附件1《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流动站。
4.流动站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审核无异议后在申报表“九、单位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填写附件2《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5.请各流动站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和《汇总表》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1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rsc0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6.人事处汇总各流动站申请材料,将申报情况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特此通知
附件1 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docx.docx
附件2 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汇总表.doc.doc
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助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工作的通知.rar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