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号)要求,现将开展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请各学院严格对照推荐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并务必于5月24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452383983@qq.com)加盖公章后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各学院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人,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对拟获得内蒙古大学第八届校长励学奖候选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协助推荐及拍摄〈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颁奖典礼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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