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师函〔2018〕2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每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推荐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务必在3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15室),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517939842@qq.com。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报送。
附件:1.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