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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2017-10-27

各学院、各单位:

    2018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已经陆续开展,为做好我校教师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类别

1.定向:在校工作满一年,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3.非定向:即考上博士后调走档案,与学校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二、报考程序

1.教师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报考类别。

2.各学院负责人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是否同意报考、明确报考类别后,汇总本单位报考情况,填写《2018年报考年博士研究生人员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发送至agru0703@126.com ),报送学校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汇总全校报名情况,协助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办理报名审批手续。

三、报考材料

1.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须

使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登录内蒙古教育网www.nmgov.edu.cn,在右下方“专题专栏”栏目点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系统”图标访问。或直接http://101.7.0.71/registersys/member/index.jsp进入“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首页)进行报考注册、登记。

2.注册前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须知》((一)、(二)、(三),详见内蒙古教育厅网站文件通知栏查阅)。完成注册后,填写报考登记信息。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并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原件,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复印件各一份,连同《2018年报考年博士研究生人员汇总表》,由学院统一报送。人事处汇总材料后到自治区教育厅办理登记备案、确认报名资格并盖章。

3.报考其他类别博士研究生经学校同意后按照报考院校要求自行准备材料。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年度教师培养计划,做好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同时,鼓励教师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纳入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

2.请务于11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逾期将无法办理。

附件: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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