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7]122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按年度考核正常升级工作已于2017年6月完成,现就我校教职工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经2016年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6月工资补发1-5月份的月增资部分。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以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能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