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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函》的通知

2017-04-18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函》的精神,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遴选,并务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附件材料1份)按通知要求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全国将评选出10名教书育人楷模,内蒙古自治区推荐2名候选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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