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函》的精神,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遴选,并务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附件材料1份)按通知要求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全国将评选出10名教书育人楷模,内蒙古自治区推荐2名候选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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