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3-31

各学院、各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函〔201725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重点

遴选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

(一)要对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发展领域、有可能产生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明确选拔重点。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

(三)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把产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重点面向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民族特色优势产业,面向高新区、创业园等产业化创新人才集聚的科技园区,面向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联系掌握推荐一批人才,明显提高产业创新人才推荐比例;

(四)要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

(五)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遴选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遴选推荐数量和程序

(一)遴选推荐数量和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我区选拔推荐名额共有15名,我校推荐人选为2人。

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保证候选人质量。

(二)遴选推荐程序:选拔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申请,由学院向学校推荐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17年4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以下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一)书面材料:

1.相关表格(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是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1份,二是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每名推荐人选6份;

2.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材料:

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

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需登录东方智辰网www.zhichen.com.cn,选择下载中心,进入下载中心页面后点击左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右侧软件列表中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进入采集工具软件中录入个人信息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姓名.RPU”文件)。

各学院、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