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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5-11

内蒙古大学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和新时期教师笃学治教的优良品质,推进我校教职工的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育人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工作,表彰在教书育人和师德建设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师表形象;

2.工作在教学一线,系统讲授两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评选指标

以各学院为单位,100名以下教学科研人员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100名以上教学科研人员的单位推荐2名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20日前,各学院、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填写《内蒙古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报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5月25日前,组织部、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遴选。

3.6月10日前,对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候选人公示。

4.将公示后的初定人选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奖励

在学校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对“内蒙古大学师德标兵”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师德建设特别是学术道德建设,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把在教书育人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公认的先进人物选拔出来,进一步促进我校师德建设的深入开展。

2.请各单位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组织推荐人选填写《内蒙古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表格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及内蒙古大学师德标兵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于5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附件:《内蒙古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doc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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