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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费扣款的通知

2011-09-08

各学院、部门

因2011年社保基数调整,9月工资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已执行新扣款标准,10月除本月应扣保险金额外,还需补扣2011年1至8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差额,部分教职工因补扣金额高,分两次补扣,11月需继续补扣保险差额。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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